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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5-11-02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995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 2014-2015 学年(2014 9 1 日至 2015 8 31 日)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2015 学年,我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 29 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  [2014]23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函[2015]48 号)等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一)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1.基本信息公开。利用学校门户网站,发布学校概况,发布校情统计等办学基本情况。定期召开教代会、工代会,校长作工作报告,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在会上集中向代表作出说明和反馈。通过校园网,公布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2.招生信息公开。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教育  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 号)要求,切实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均在招生网公开,录取新生复查在新生入学后开展并公布结果。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制定并遵守《招生监督工作实施细则》,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3.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对现有财务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编制了学校《财务报销手册》,新制定了〈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经费审批权限的规定〉和〈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经费借支暂行规定〉,并在财务网公布,供广大教职工在经济活动和财务报销时作为依据。加强对省市新出台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使用规定的宣传,对差旅费报销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严格按新制度执行。公开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2015 年新增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继续在取得物价部门批复或备案后在财务网公示。按规定在教代会上报告学校财务状况。创新财务信息公开渠道,开通了网上查询功能,教职工个人收入、项目经费使用、学生缴费情况等信息实现了随时查询,方便广大师生。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校领导按规定报告个人兼职情况,  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并进行校内公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竞争性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实施方案》通过校园网发布,面试场地开放允许干部群众旁听,选拔过程全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监督,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均在校园网发布。中层干部交流调整,实行本单位内会议宣布,校园网发布任职文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在人事处网公布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设岗依据与聘岗条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与考核要求等信息。依据高校教师职务评聘等相关规定,公布职务资格申报条件、评聘方法与程序;公示申报人员的教学与科研业绩和评聘结果。针对教职工争议,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等,依规处理有关争议。

5.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重视管理制度公开,新生入学  时发放《学生手册》,内含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制度,并组织相关制度考试。重视听取学生意见建议,评优评奖和助学金发放坚持公示制度;与学生相关的重大决定均召开座谈会或听证会;多途径促进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建好就业创业网,搭建就业线上线下平台,为学生求职创业开展针对性辅导,完善各类招考招聘信息的发布,建立学生就业绿色通道。

6.学风建设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  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成立校学术委员会,指导学术道德和学风的教育,组织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公开、公正行使学校科学研究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等职权。各类科研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并通过科研网站公开。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及时网上公示,接受监督。

7.对外交流信息公开。加强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执行计划报批,量化管理制度,严把出国(境)审批关。按照外办要求,坚持出国(境)团组信息事先内部公示,规范并做好因公出国(境)绩效考核工作。 

(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分别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小组。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党务公开工作暂行办法》、《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对外宣传管理办法》、《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新闻管理办法》(试行)、《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信访工作办法》。学校设立了校领导接待日,在每周的会议安排表上公布了接待校领导的姓名和接待地点。各单位(部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和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党委领导,行政主抓,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1.完善教代会、工代会制度。坚持把实施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与落实教代会的四项职权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凡是需要教代会讨论通过的决策政策、规章制度等,均须获得讨论通过后才组织贯彻实施。

2.有效结合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学  校将信息公开与校务公开、党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以信息公  开深化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以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巩固和提  高信息公开的成效,力争形成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

3.发挥新兴媒体的作用。除了信息公开网、联系邮箱等,学校还充分利用官方微信、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定期发布各类信息,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监督。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491日至2015831日,通过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校园网、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校报、远教大楼一楼大厅的电子显示屏、校园公告栏等载体,共发布信息939条(次)。其中,校园网发布公告(新闻)525条(次),电子公务办公系统发布文件173份,校报编辑出版16期,远教大楼一楼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和校园公告栏发布信息225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目前,学校未收到师生和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情况

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情况

学校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受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  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及投诉举报。目前,未收到广大师生和社会  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师生、社会公众对信  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一些不  足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存在的主要不足有:学校信息公开  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下一步改进措施主要有:  

1.深入推进“阳光校务”,作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重点是建立统一规范、方便高效的信息公开网站,梳理并公布各单位(部门)“服务清单”和“职责清单”,以公开促进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

2.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出台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妥善处  理好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规范管理信息资源,提高信  息使用效益。

3.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充分发挥纪委监察部门、工会和师生员工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2015年11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