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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2015-11-25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515


   

湘电大校通〔201568

 

 

关于评选2015年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分校,直属学院:

根据《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省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并在评定的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参加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51月和7月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自主学习计划科学合理且执行情况良好。

(四)在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制时间内达到中央电大和省校规定的毕业所需的各项要求,所修课程均一次通过,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良好以上。

(五)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熟悉所学课程的网上资源,每门课程参加网上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0个小时,并做了学习笔记;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了所学课程的全部作业和实践教学学习任务;参加面授、网授听课的时间达到了省校规定的要求;根据学习计划和实际需要参加了学校的其他教学活动。

(六)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在学生中发挥了表率作用。

三、推荐名额及要求

(一)推荐名额

1.按各分校20151月和7月开放教育毕业生总数的

5‰确定推荐名额,计算时四舍五入。

2.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1)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省部级或大军区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各项平均成绩要求可降低5分(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均视为省级奖励)。

2)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参加电大学习者,并且在读期间表现突出。

(二)推荐要求

1.各分校实行排序推荐,即根据评选要求对所有推荐对象进行排序(排序结果应体现在《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中)。

2.推荐表中排名第12位的视为分校推荐的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省校据此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参加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

3.各分校推荐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应避免出现过分集中的情况,即所推荐候选人不能来自同一教学点的同一专业或同一班级。

4.毕业生总人数均以省校教务处上报国家开放大学并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数据为准。各分校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上报候选人。如果分校超出名额上报,省校评委会将会根据分校上报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顺序,取消排序居后的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1月下旬,省校发布评选2015年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的工作通知,全面部署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二)12月上旬前各分校按照省校通知制定实施细则(报省校备案),部署所辖教学点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1.教学点按照省校及分校要求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初审工作。

2.教学点进行初审后,向分校报送初审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和材料。

3.分校对教学点报送的初审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并公示一周。

(三)1215日前,分校向省校报送候选人评选材料,并提交评选工作总结。

(四)12月下旬,省校组织专家审核候选人材料后,提交校务会终审,确定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及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并在省校网站公示一周。如有异议,省校将提交分校复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试点分校需向省校报送的材料及材料准备要求为:

(一)2015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电子稿及纸质稿各1份,纸质稿需加盖分校公章。

(二)2015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1.所有候选人都必须提交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电子稿及纸质稿各1份,纸质稿需加盖分校、教学点公章。

2.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中排名12的候选人还需再提交2015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国家开放大学)(附件3),电子稿及纸质稿各1份,纸质稿需加盖分校公章。

3.教学点、分校必须在候选人推荐表中签署包含对推荐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的审核意见。由教学点负责人、分校主管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凡仅加盖职能部门印章的推荐表一律视为无效。2015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国家开放大学)上“教学点意见”由分校填写、分校主管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2015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电子稿及纸质稿各1份,纸质稿需加盖分校公章。

1.事迹介绍要求实事求是,杜绝套话、空话。应突出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学习情况与效果的表述。篇幅在1500-2000 ,撰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4

2.事迹介绍标题采用小3号黑体,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字,用A4纸打印。

(四)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纸质稿1份。

1.候选人成绩单必须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以保证成绩的准确性和样式统一。

2.成绩单上需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选修课程平均成绩及综合实践环节成绩。

3.如打印成绩单上平均成绩计算有误,请以文字注明。

4.在成绩单学校意见栏中填写“同意毕业”的字样,并加盖分校教务科学籍专用公章

(五)优秀毕业生候选人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1寸彩色证件照片各1张,照片电子稿各1份。

1.照片电子稿需为*.JBEG格式,且需保存文件名为xx分校-姓名-学号(例:长沙分校-张三-11403123456789)。

2.纸质照片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背面注明分校名称、教学点名称及候选人姓名、学号,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推荐表格上

(六)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相关审核人需认真审核奖励证书原件,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并加盖分校公章。

(七)各分校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总结电子稿及纸质稿各1份,且纸质稿落款处需加盖分校公章。(工作总结必须包含工作开展情况、做法与经验、存在的问题、今后努力的方向、工作建议等内容)。

六、评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规范操作。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分校务必严格按本通知精神执行,按要求、按程序完成好评选工作。

(二)分校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评选任务,要确保候选人信息准确无误、材料规范齐备。凡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料的分校,省校评委会将提出处理意见,并对该单位学生工作相关项目的考核、评优予以扣分或一票否决。

(三)要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坚决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发生。需认真审核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如出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况,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慧

联系电话:0731-82821938

邮箱地址:xsgzhndd@163.com

邮政编码:410004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远教大楼209室(系统建设与学生工作处)

 

附件:

1. 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2. 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3. 2015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国家开放大学)

4. 2015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51125




    68.附件1—附件4    [Word文档类型,77,824.00 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