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菜单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省电大2016年度统考考点检查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6-22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1724


   

湘电大校通〔201639

 

 

关于开展全省电大2016年度

统考考点检查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各统考考点:

为促进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考点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考务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考风考纪,确保考试服务质量,激发各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关于开展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2016年度考点检查与评优工作的通知》(网考电函[2016] 19),省校决定开展全省电大统考考点的检查与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与参评对象

(一)检查与参评单位

经网考办审批设立的、201412月(含12月)后组织过考试的全国统考考点(以下简称“考点”)(见附件1)

(二)参评个人

上述参评单位上报的统考工作人员。

二、评优奖项设置

(一)全省电大统考优秀考点,不超过5个。

(二)全省电大统考先进工作者,不超过5名。

三、检查与评优的主要观测指标和等级评定

()主要观测指标

考点的主要评审指标分5个大项:考试管理机构及考试制度建设、考点基本条件、考试组织与实施、考风考纪、创新。具体内容见《统考考点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附件2)。

()等级评定

按照综合得分,将考点分别评为优秀考点(95分及以上)、合格考点(8594分)、不合格考点(84分及以下)3个等级。

此次检查设立了6个“一票否决”指标。凡存在下列6种情况之一的考点,其考评结果均为不合格。6个“一票否决”指标分别是:

1.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2.事先不上报,擅自分设考点、考场;

3.保密工作严重失误,造成试题泄露;

4.考场考生集体违纪、作弊及替考现象;

5.考点工作人员参与违纪、作弊及替考现象;

6.其他严重违纪情况。

四、检查与评优工作步骤

1.各考点根据《统考考点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逐项自检评分、写出自检评语,于2016 628日前将自查自评结果报送省电大,自评得分达到95分及以上的考点,可同时推荐1名统考先进工作者,向省校报送《统考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

2.各考点将盖有学校公章的《统考考点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与《统考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寄至省校,将《统考考点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与《统考先进工作者推荐表》电子稿发送到省校邮箱。

3.省校将聘请专家组织对全省电大统考考点进行评审,并评选出5个统考优秀考点,5名统考先进工作者。

4.省校将于910日前公示考点评审及评优结果。

五、参加网考办评优推荐办法

根据网考办通知要求,省校将从评选出的全省电大2016年度统考优秀考点推荐3个,同时从推荐的3个考点中各推荐1名共3名全省电大2016年度统考优秀先进工作者报送奥鹏中心,参加网考办2016年度统考优秀考点及优秀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刘力,电话:0731-82821555

周跑,电话:0731-82821032

2.通讯地址:湖南长沙青园路168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远教楼212室, 邮编:410004,电子邮箱:39368739@qq.com

 

附件:

1.湖南电大统考考点表

2.统考考点检查与评优观测指标及评价表

3.统考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6月22




    39.附件1—附件3    [Word文档类型,92,672.00 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