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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2016-11-21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1382


   

湘电大校通〔201674

 

 

关于评选2016年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分校,直属学院:

根据《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省校拟于近期启动2016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并在评定的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参加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1月和7月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包含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品德高尚、行为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均不低于75分。

其中,未设置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的专业,则按综合实践类课程(如综合实训、综合实践等课程)成绩计算。

(四)毕业后一年内或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名额限制并可适当放宽第二条第三款中所列成绩要求。

1.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及以上奖励者。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类似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

2.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大型集团总公司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或集体荣誉者。

3.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级重点课题或出版原创性的专著者。

三、推荐名额及要求

(一)推荐名额

按各分校20161月和7月开放教育毕业生总数的5‰确定推荐名额,计算时四舍五入。

(二)推荐要求

1.各分校实行排序推荐,即根据评选要求对所有推荐对象进行排序(排序结果应体现在《2016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中)。

2.推荐表中排名第12位的视为分校推荐的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省校据此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参加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

3.各分校推荐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应避免出现过分集中的情况,即所推荐候选人不能来自同一教学点的同一专业或同一班级。

4.毕业生总人数均以省校教务处上报国家开放大学并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数据为准。各分校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上报候选人。如果分校超出名额上报,省校评委会将会根据分校上报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顺序,取消排序居后的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1月下旬,省校发布评选2016年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的工作通知,全面部署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二)12月上旬前各分校按照省校通知制定实施细则(报省校备案),部署所辖教学点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1.教学点按照省校及分校要求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初审工作。

2.教学点进行初审后,向分校报送初审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和材料。

3.分校对教学点报送的初审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并公示一周。

(三)1215日前,分校向省校报送候选人评选材料。

(四)12月下旬,省校组织专家审核候选人材料后,提交校务会终审,确定2016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及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并在省校网站公示一周。如有异议,省校将提交分校复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试点分校需向省校报送的材料及材料准备要求为:

(一)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电子稿及纸质稿各1份,纸质稿需加盖分校公章。

(二)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1.所有候选人都必须提交2016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电子稿及纸质稿各1份,纸质稿需加盖分校、教学点公章。

2.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中排名12的候选人还需再提交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国家开放大学)(附件3),电子稿及纸质稿各1份,纸质稿需加盖分校公章。

3.教学点、分校必须在候选人推荐表中签署包含对推荐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的审核意见。由教学点负责人、分校主管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凡仅加盖职能部门印章的推荐表一律视为无效。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国家开放大学)上“学习中心意见”由分校填写、分校主管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电子稿及纸质稿各1份,纸质稿需加盖分校公章。(撰写要求见附件4

(四)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纸质稿1份。

1.候选人成绩单必须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以保证成绩的准确性和样式统一。

2.成绩单上需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选修课程平均成绩及综合实践环节成绩。

3.如打印成绩单上平均成绩计算有误,请以文字注明。

4.在成绩单学校意见栏中填写“同意毕业”的字样,并加盖分校教务科学籍专用公章

(五)优秀毕业生候选人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1寸彩色证件照片各1张,照片电子稿各1份。

1.照片电子稿需为*.JBEG格式,且需保存文件名为xx分校-姓名-学号(例:长沙分校-张三-11403123456789)。

2.纸质照片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背面注明分校名称、教学点名称及候选人姓名、学号,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推荐表格上

(六)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相关审核人需认真审核奖励证书原件,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并加盖分校公章。

六、评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规范操作。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分校务必严格按本通知精神执行,按要求、按程序完成好评选工作。

(二)分校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评选任务,要确保候选人信息准确无误、材料规范齐备。凡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料的分校,省校评委会将提出处理意见,并对该单位学生工作相关项目的考核、评优予以扣分或一票否决。

(三)要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坚决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发生。需认真审核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如出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况,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慧

联系电话:0731-82821938

邮箱地址:xsgzhndd@163.com

邮政编码:410004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远教大楼209室(系统建设与学生工作处)

 

附件:

1. 2016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2. 2016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3. 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国家开放大学)

4. 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11月21




    74.附件1—附件4    [Word文档类型,77,312.00 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