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大校通〔2017〕13号
关于开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
为进一步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和《关于做好湖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71号)文件,要求各高等学校完成教师信息采集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促进全省电大系统师资队伍建设,经2017年3月7日省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教师管理系统教师信息采集范围覆盖到全省电大各分校,各分校将教师信息统一纳入省校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上报,以保证全省电大系统教师队伍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现将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 采集各分校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个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
2. 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3. 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全省电大系统师资队伍共建共享。
二、工作机构
为了推进教师系统数据建设,省校人事处负责全省电大系统各分校之间的协调、跟踪、指导、信息确认等相关工作。各分校还需确定一名能熟练操作Excel电子表格、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的同志为本校教师信息管理员,负责采集本校教职工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采集对象
各分校在编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
(二)信息范围
人员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年度考核、岗位聘任、教育教学、专业技术职务、入选人才项目等方面的基础信息。具体填报内容详见填报说明。
(三)时间要求
因本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必须在2017年3月底完成,各分校请于3月13日前明确本校教师信息管理员并将相关信息填入《湖南电大系统教师信息管理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后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以便于联系指导填报工作。
电子邮箱:1140075800@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晗婧
联系电话:0731—82821734
电子邮箱:1140075800@qq.com
附件:
1、关于做好湖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71号)
2、湖南电大系统教师信息管理员基本情况表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