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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有点潮’”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03-31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576


   

                                湘电大办通〔201710

 

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有点潮’”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分校,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以浓厚的理论氛围、舆论氛围、文化氛围、社会氛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高校开展“社会主义‘有点潮’”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79号)要求及学校党委的安排,决定在全省电大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有点潮’”系列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系列主题活动以世界社会主义发展500年为背景,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主题,引导广大师生畅谈和表达对科学社会主义特别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的认识和体会。

二、主体活动

(一)演讲比赛

分学生组和教师组两个组进行。

1、学生组

初赛:428日前,各分校、网院各系和技工学校负责组织本校(系)的学生开展主题学习,举行演讲比赛初赛。各校(系)初赛产生的前2名选手入围省校举行的决赛。参加决赛选手的个人信息、演讲视频及演讲稿的电子档,请于初赛结束后及时报送至省校党委宣传统战部指定电子邮箱。

决赛:在各校(系)初赛的基础上,学校于518日举行决赛。参加决赛的选手为各校(系)初赛评选出的前2名选手,省校的选手以现场演讲的形式参加决赛,分校的选手以视频演讲的形式参加决赛。决赛由省校党委宣传统战部和校团委共同主办。省校将组织评委进行评选,决赛的一等奖获得者将代表全省电大参加全省高校学生组的比赛。

2、教师组

推选:428日前,各分校、校属各单位(部门)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推选1名同志代表本单位(部门)参加比赛,并将参赛同志的个人信息、演讲视频、演讲稿的电子文档报送至省校党委宣传统战部指定电子邮箱。

评选:省校将组织评委对各分校及校属各单位(部门)推荐的演讲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的一等奖获得者将代表全省电大参加全省高校教师组的比赛。

(二)征文竞赛  

征文竞赛由各分校、校属各单位(部门)动员组织本单位的师生积极参加,每个单位须选送教师征文作品1-2篇,各分校、网院各系和技工学校还须选送学生作品5篇,参加全省电大的征文竞赛。省校将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一等奖作品将报送参加全省高校的征文竞赛。

各分校、校属各单位(部门)选送的征文作品电子档请于428日前报送至省校党委宣传统战部指定电子邮箱。

(三)主题歌创作大赛 

518前,参赛者将主题歌(歌曲)歌词报送至省校党委宣传统战部指定电子邮箱。省校将组织评委进行评选,优秀作品将报送参加全省高校的主题歌创作大赛。

三、参加对象

全省电大系统师生。

四、活动要求

(一) 紧扣主题,导向正确,其中演讲比赛、征文竞赛可以重点围绕“乌托邦岛是个什么岛”、《共产党宣言》是本什么书、“‘阿芙乐尔’号为什么会开炮”、中国的土地为什么这么红、中国梦是个什么梦、中国的“朋友圈”为什么这么大、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社会主义为什么“有点潮”等话题进行。

(二)自拟题目,文体不限,其中演讲稿件不超过2500字、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征文稿件不超过4000字,主题歌时间长度不超过6分钟。

(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一经发现剽窃行为,取消参赛资格。

五、评选表彰

(一)本次主题活动设组织奖8名。

(二)学生组演讲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优胜奖若干。

(三)教师组演讲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优胜奖若干。

(四)征文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胜奖若干。

(五)主题歌创作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六)对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省电大通报表彰,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个人给予适当奖金奖励。

六、工作要求

各分校、校属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开展“社会主义‘有点潮’”系列主题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手段,作为展现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等教学成果的重要方式,认真组织,全面发动、力求实效。

省校党委宣传统战部联系人:肖 

联系电话:0731-82821701

电子邮箱:hnxk9@163.com(报送作品电子稿时请注明参赛类别)。

 

                                                             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