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
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
公 告
根据全省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我校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时间持续到2018年1月。
一、工作目标
对全校教职员工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进行清理整治,敦促有关人员按要求退出违规经营;严肃查处相关领域“顶风而为”“小官贪腐”突出问题;增强法规意识,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清理内容
1.涉矿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涉及煤矿、非煤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选冶等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2.涉砂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砂石企业(个体工商户)、采砂船、运砂船(车)、浮吊、砂石码头(堆场)等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3.涉渔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在江河湖库等天然水域利用矮围、网围、网箱等方式圈湖占地,开展捕捞、养殖等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4.涉小水电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小水电项目经营的行为。
5.涉烟花爆竹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烟花爆竹生产、运输、批发的企业,尤其是涉及黑火药、引火线、单基火药的企业经营活动的行为。
6.涉危险化学品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企业,尤其是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经营的行为。
7.其他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教职工违规举办公司和违规参与或参股其他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三、举报受理
学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立如下举报受理渠道:举报箱、信函(长沙市青园路168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纪委办公室,邮编:410004),举报电话82821717,电子邮箱hnddjjs@163.com。
特此公告。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