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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4-02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1437


   

湘电大校通〔201825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71号)精神,结合2016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选试点工作经验,经研究,决定一并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希望的田野”奖学金、“长征带”教育精准扶贫工程专项奖学金和2017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1.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

2.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

3.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长征带”教育精准扶贫工程专项奖学金(本年度新增项目,我校仅怀化分校通道工作站、湘西分校永顺工作站入选)

4.2017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评选

二、推荐名额

按照国家开放大学规定的推荐名额,我省电大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推荐名额共244名,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共117名,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长征带”教育精准扶贫工程专项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共92名。根据《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分校可推荐2017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290名。(详见附件1

三、奖励对象

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不再含“一村一大”、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各专业在读学生,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含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在读学生,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长征带”教育精准扶贫工程专项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怀化分校通道工作站、湘西分校永顺工作站各专业在读学生。2017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湖南电大开放教育(含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各专业在读学生。

四类奖学金申报学生不可重复,怀化分校通道工作站、湘西分校永顺工作站的学生不得申请其他三项奖学金。往年获得了湖南电大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再次申报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往年获得了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湖南电大奖学金。

截至201712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四、评选办法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2017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附件)。

五、工作要求

各分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条件(附件4)、《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湘电大行字[2012]14号)要求,修订完善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并根据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额组织实施评选工作,于2017430日前向省校学生处推荐2017年度四项奖学金候选人,并向提交上述四类候选人纸质申报材料。

希望参与试点的各级电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注重操作过程的规范性,加强对试点工作各环节的跟踪、监控和反馈,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电大系统建设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联 系 人: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建设与学生工作处,钟慧

通信地址:长沙市青园路168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远教大楼209室系统建设与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410004

    话:(073182821938

电子邮箱:xsgzhndd@163.com

 

附件:

1.各分校四类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7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842




    25.附件1—附件2    [Word文档类型,185,856.00 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