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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省电大系统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日期:2018-04-02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1479


   

湘电大校通〔201823

 

关于评选全省电大系统科研工作

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分校:

为表彰和宣传全省电大系统中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单位和先进个人,树立科研工作的典范,提升系统科研工作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电大系统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先进单位:各市州分校及行业分校

(二)优秀个人:各市州分校及行业分校科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学研究及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规范使用科研经费,无学术不端行为。

2.重视科研工作。以电大名义组织开展各种学术科研活动,鼓励、支持教职工参与课题申报,从事科研活动,成效显著。

3.在课题立项、论文发表、科研获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在一定范围得到推广应用。

4.积极参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处、湖南省远距离教育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优秀个人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科研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遵循科研工作规范与要求, 规范使用科研经费,无学术不端行为。

2.积极支持、参与电大系统内的各项学术科研活动,推动所在单位科研工作的发展。

3.科研业绩突出,近5年以电大教职工名义在课题、论文、科研获奖、专利等方面业绩突出。

4.每所分校限报1-2人。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参评单位须提交单位科研工作总结、《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以及与申报表内容相对应的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各一式2份(含电子文档)。

(二)参评个人须提交《优秀个人申报表》(见附件)及与申报表内容相对应的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各一式2份(含电子文档)。

(三)申报表、科研业绩证明材料与单位科研工作总结须经本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后统一报湖南电大科研处。

(四)参评人员及单位提交以上参评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43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留底。

(五)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68号湖南电大远教大楼312。邮编:410004

联系人:曾永胜,

电话:073182821376,邮箱: 147481601@qq.com

四、表彰

凡获评先进会单位或个人的,将以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名义颁发奖牌或获奖证书,并在2018年全省电大系统科研工作会上予以表彰。

 

附件:

1.湖南电大系统科研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申报表

2.湖南电大系统科研工作优秀个人评选申报表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842




    23.附件1—附件2    [Word文档类型,39,936.00 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