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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6-25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1223


   

湘电大校通〔201853

 

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执法人员

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电大分校:

根据省法制办安排,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将于2018627日开考。为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就考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采取分批次、分时段的方式进行,第一批开考的时间为627日,其余批次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县级考点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不设考点,统一到所在市州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务工作职责

各市(州)县电大主要负责:制订本市(州)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提供符合条件的电子化考试场地和设备,配备相应的技术和工作人员,制订考试相关工作制度。

市(州)电大同时需指导督促所属各县级电大站考点做好各项组考工作。

三、考试费收支

1.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考试服务费用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法发〔201623号)执行。

.项目成本补偿标准和项目资金开支原则及标准按2016年标准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各分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省法制办《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网络考试的通知》(湘政法发〔201813号)文件精神(附件1),统筹抓好这项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是省政府法制办和电大系统共同组织实施的。全省电大考点626日前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各地法制办的联系,并接受当地法制办对组考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为了规范各考点的组考行为,省电大印发了《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工作手册》,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组织机构、考场布置、考场保卫、监考、违纪处理及考试服务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全省各考点在组织考试时,要严格按手册和细则来操作。

4.各考点在考试结束后,将《违纪舞弊情况登记表》和《考点人数统计表》电子版发给省电大行政执法考试考务办;《考生签到表》和《考试情况登记表》纸质版按照考试时间顺序整理好,邮寄到省电大行政执法考试考务办;考试机、考试管理机、考试备份机中的考试数据和考试监控视频导出备份,由考点保存半年。

联系人:蒋琛,联系电话:0731-82821386QQ:67194396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68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图书馆2201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网络考试的通知(湘政法发〔201813号)

2.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工作手册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8年6月25




    53.附件1—附件2    [应用程序类型,3,973,886.00 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