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菜单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百姓学习之星”“优秀学习团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6-28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1198


   

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百姓学习之星”“优秀学习团队”

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社区大学:

为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开展,营造全民终身学习氛围,决定在全省开展2018年“百姓学习之星”“优秀学习团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价值取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通过持续培育和宣传各种类型的终身学习典型,加强示范引领,进一步普及终身学习理念,整合终身教育资源,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评选对象

(一)“百姓学习之星”评选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其他社会成员均可参评。已获得全国或湖南省“百姓学习之星”的学习者不再参评。

(二)“优秀学习团队”评选对象

凡坚持积极健康的价值导向,满足社区居民或共同爱好者的多元化学习需求,推动学习互动共享的组织氛围形成,促进学习型组织和社区建设的学习团队均可参评。

(三)“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对象

凡利用当地教育、科技、文化、历史等资源和优势,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定期为社会成员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一定学习服务规模,在一定区域、行业内形成较大影响,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和鲜明特色的公益性终身学习活动项目均可参评。已获全国或湖南省“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项目不再参评。

三、评选标准

(一)“百姓学习之星”评选标准

1.体现感染力。自觉践行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坚持学习、参与继续教育活动,把学习与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在改善个人生活、推动职业发展、提高工作效能方面效果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体现认可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和继续教育。为建设和谐社会与学习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在服务社会、传承美德、弘扬正能量等方面示范带头作用明显。受过国家、省、市级表彰者优先考虑。

3.体现群众性。面向全体社会成员,重点是生产与工作第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具有影响力、感染力的学习者。

4.体现引领性。事例典型,时代感强,示范性好,在坚持读书学习、参与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二)“优秀学习团队”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1.目标定位明确。坚持积极健康的价值导向,满足居民多元化学习需求和共同发展愿景,促进学习型组织和社区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2.管理科学规范。团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到位,制度执行到位,运行保障到位。

3.活动成效显著。团队活动主题明确,特色鲜明,活动计划切实可行,活动开展有序。活动成员有获得感,满意度高,群众知晓度高,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三)“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标准

1.发展规划可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长期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

2.培训计划落地。组织管理规范,有详细的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服务队伍精干。拥有一支素质高,相对稳定,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品牌效应显著。举办主体创建时间不少于三年,学习活动特色鲜明,效果明显,参与学习人数每年不少于1000人次,百姓满意度高,形成良好社会影响,为促进全民终身学习作出积极贡献。被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考虑。

四、推荐方式

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以组织推荐为主。

(一)组织推荐。由各社区大学牵头组织,采取限额的方式自下而上推荐。即各社区大学分别向湖南省终身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推荐3-5名“百姓学习之星”、3-5个“优秀学习团队”、1-3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名“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1个“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二)个人自荐。符合评选标准的评选对象均可向所在社区大学进行自我推荐。

五、材料要求

(一)“百姓学习之星”报送材料

1.填写《“百姓学习之星”申报表》和《“百姓学习之星”汇总表》各一式二份(见附件2、附件3);

2.每人报送近一年来电子版照片2张。

(二)“优秀学习团队”报送材料

1.填写《“优秀学习团队”申报表》和《“优秀学习团队”汇总表》各一式二份(见附件4、附件5);

2.报送近一年来学习团队开展学习活动的照片2张。

(三)“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

1.填写《“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申报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二份(见附件6、附件7);

2.报送近三年来反映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电子版照片2张。

(四)各市州推荐的“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要在汇总表中排第一名,并分别提供一份视频。

(五)报送时间

请各市州社区大学于201895日前将推荐评选材料盖章后报送湖南省终身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张可人,电话:0731-82821059

材料电子版请发至36029518@qq.com

六、工作要求

各社区大学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照评选标准,深入发动,认真组织,通过深度挖掘先进典型,培育和推选出具有公信力和示范作用的对象,为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树立标杆、明确导向。要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切实做好此次评选工作。

 

附件:

1.     优秀学习团队”评选标准

2.      “百姓学习之星”申报表

3.      “百姓学习之星”汇总表

4.      “优秀学习团队”申报表

5.      “优秀学习团队”汇总表

6.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申报表

7.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汇总表

 

湖南省终身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湖南省终身教育促进会

2018628




    85.附件1—附件7    [Word文档类型,115,200.00 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