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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0-30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1763


   

湘电大校通〔201890

 

关于做好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直属学院、教学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国家开放大学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为做好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优秀教师推荐的范围为办学体系内从事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

二、推荐名额

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分配我省的名额为6人。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评选推荐。每个教学部、每所分校(含直属学院)向省校推荐名额限1名,省校经过评选确定向国开总部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上报的推荐人选中来自分校、学习中心的基层优秀教师占比不低于1/2)。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学识扎实、富有仁爱之心。

2.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3.具有教师资格,作为专职教师承担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满足基本条件之外,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科专业功底深厚,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熟悉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理论和方法,能够将学科专业领域的最新成果引入教学,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资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并较好地应用于国家开放大学的教学实践,教学效果显著,起到了示范性和引领性的作用。

2.长期从事开放教育教学工作,具备突出的网络教学和课堂教学能力。教学风格鲜明,善于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能够有效地引导、激励、督促学生参与学习,教学质量优异。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受到学生尊重和信赖。

(三)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凡存在师德师风不良问题的教师,不得参加评选。入选后如发现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撤销其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四、推荐程序

(一)分校(含直属学院)、教学部推荐

各分校、教学部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推荐工作,于1110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省校教务处。

(二)省校组织评选

省校于1115日前组织评选。向国开总部的推荐人选经校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开总部学生工作与教师发展部报送推荐材料。

五、申报材料

(一)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一份;

(二)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一式一份,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篇幅在3000字以内;

(三)本人5寸工作或生活照2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安琪

联系电话: 0731-82821969

电子邮箱:1016779085@qq.com

 

附件: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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