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大校通〔2018〕89号
关于开展教学管理工作
“评先进、促改革”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分校,直属学院:
为推进开放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教学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省校决定开展教学管理工作集体和个人“评先进、促改革”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教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2. 示范性考点和考务工作优秀个人
二、评选与表彰
1.各评选项目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等要求见附件1、2。
2.各分校于2018年11月6日前将先进集体、示范性考点和优秀个人纸质推荐材料及电子稿报送至省校评选工作组,过时未报或未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评选。
3.省校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本次评选工作。拟评选出6个教务工作先进集体;8个示范性考点;24名教务工作优秀个人和12名考务工作优秀个人。
4.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省校将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5.省校评选委员会将从获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中评选出3个教务先进集体、4个示范性考点、6名教务工作优秀个人和4名考务工作优秀个人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教学管理工作“评先进、促改革”评选活动。
三、推荐要求
1.先进集体:各分校可推荐本部参加评选。
2.示范性考点:各分校推荐1个候选考点(含县站)参加评选。
3.优秀个人:各分校限推荐2人(含县站)参加教务工作优秀个人评选、限推荐1人(含县站)参加考务工作优秀个人评选。
四、推荐材料
1.《先进集体(示范性考点)推荐表》(附件3)和《优秀个人推荐表》(附件4);
2.对照相关项目的“评选条件”和推荐表中“主要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如研究文章(或分析报告)。
五、评选工作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安琪
联系电话:0731—82821969
邮 箱:1016779085@QQcom
附件:
1.教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范围与评选条件
2.示范性考点和考务工作优秀个人评选范围与评选条件
3.先进集体(示范性考点)推荐表
4.优秀个人推荐表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8年10月30日
89.附件1—附件4 [Word文档类型,87,040.00 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