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科研发展数据的通知
各分校、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梳理和总结系统40年来的科研发展,做好进一步提升开放大学整体科研水平准备工作,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采集科研发展数据的通知》(国开研[2019]4号)要求,国家开放大学拟向办学体系开展科研发展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本次采集以省电大各部门的科研发展数据为主,欢迎有条件的分校申报数据,拟采集数据包括:
1.科研管理部门及学术平台信息(见附件1);
2.科研人员信息(高级职称人员、博士)(见附件2);
3.2015年以来,省部级及以上获立科研项目、成果获奖信息(见附件3)。
二、采集方式
本次采集使用数据表进行填报,以邮件方式提交。
(一)请分校按照各数据表下方的填写说明采集全部字段信息,将三张数据表打包并以“XX部门(分校)+科研数据”命名后,于2019年11月14日前发送至省电大科研处147481601@qq.com.
(二)请省校各部门采集科研人员信息(高级职称人员、博士)(见附件1),并以“XX部门(分校)+科研数据”命名后,于2019年11月14日前发送至省电大科研处147481601@qq.com。附件2、3由科研处从科研管理系统数据中采集统一填报。
以上数据汇总后一并报国家开放大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三、数据使用说明
各部门、分校对数据表中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交即视为授权同意:
(1)在提交数据的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之间共享;
(2)国开总部在科研管理内网平台(网址http:// kyxt.ouchn.edu.cn)上使用。同时,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和各分部承诺不将涉及隐私的敏感信息发布到公网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永胜 电话:0731-82821376
邮箱:147481601@qq.com。
附件:
科研处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