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大校通〔2020〕76号
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秋季批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窗口受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秋季批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对象
省校及分校在职教职工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通过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拟聘从事教学工作但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网上申报要求
申请人须在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10月15日-10月30日,申请人自行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
申请人应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并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JPG/JPEG格式证件照(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工作单位为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分校按实际情况填写单位名称,信息核对无误后,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三、申请人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种类及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
3.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副高职称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不提供。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5.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学校人事处统一出具聘用合同和本校缴纳社保的证明;非教师岗位应提供近一个学年的课程表,可在教务处打印并盖章。
6.体检合格证明(原件,要求为2020年体检,学校所在地的市州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表见附件2)
7.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2019年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由人事处统一提供)
8.《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原件,学校统一组织面试、试讲,分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当地或到省校参加面试试讲,见附件3)
说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但需提供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不提供。
9.近期正面彩色白底1寸彩照2张(与网报系统照片一致,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说明:1张照片用于《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1张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
10.《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承诺书手写签名要工整,字迹潦草人工审核会不通过)
其他未说明之处以《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秋季批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窗口受理工作的通知》附件2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种类及要求为准。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程序
1.10月20日之前,各分校及相关申报人员实名申请加入“电大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为950507564),入群后在线填写申报教师资格证认定申报花名册。
2.10月28日-30日,申请人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复印件)到人事处审核。由于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时间比较紧张,不再另行组织面试试讲。
3.11月2日,提交至省教育厅现场审核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申请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学校的安排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76.附件1: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秋季批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窗口受理工作的通知.pdf76.附件2:2019年湖南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xls
76.附件3:湖南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