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开大校通〔2021〕4号
湖南开放大学关于严格规范2021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及县级教学站点(学习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加强对学习中心的招生管理,严肃治理招生过程中的各种乱象,实施阳光招生,特对规范2021年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学生信息完整性
为确保生源信息完整,湖南开放大学招生平台统一采用读卡器录入,关闭其他录入方式。
二、严格异地生管理
为杜绝不符合要求的异地生录入,湖南开放大学招生平台统一提前关闭异地生输入,实施先审后录制度先进行异地生真实性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录入。
三、严格学习中心申报
对所有学习中心进行清理,在清理基础上,办学许可证注册资本要求50万以上,且办学时间需大于3年,同时没有不良招生行为。
四、严格核查第三方公司合作
为严格招生纪律,加强招生监管,规范招生行为,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杜绝与不符合要求的第三方公司合作,将继续开展第三方公司合作招生核查工作,清查核查工作将另行通知。
五、统一各分校招生大厅设置
统一各分校招生大厅设置,将有效地树立全省各市州开放大学招生形象,统一标准的门头风格和室内装修风格,有效提升湖南开放大学品牌形象,以保证全省开放大学形象和招生流程的统一性,强化学生对开放大学的认知度。具体工作,由系统建设与招生工作处与各分校对接落实。
六、统一全省招生宣传工作
统一发送招生宣传资料,形成全省统一标准的招生宣传语言、宣传政策、宣传方式。具体做法,由系统建设与招生工作处落实。
请各分校、各县级教学点(学习中心),以及行业企业分校严格按照此通知的要求执行。
湖南开放大学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