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开大校通〔2021〕15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开放教育质量报告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
按照国开《关于部署 2020 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质量报告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确定质量报告工作联系人
各分校须确定一名质量报告工作联系人,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表(见附件1)。
(二)填报质量报告数据表
见附件2,共10个表格。
(三)撰写年度质量报告
各分校对照质量报告体例框架(附件3)撰写年度质量报告。本次质量报告统计时段为2020年,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1.各分校要高度重视年度质量报告工作,形成全省开放教育系统办学全区域覆盖的年度质量报告常态化工作机制,确定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联系人,按时完成年度质量报告的撰写、报送等相关工作。
2.各分校提交的2020年度质量报告,要客观、准确地反映2020年整体办学工作进展情况和教育教学质量状况。反映年度工作进展、改革举措、实绩增量,同时还要全面查摆问题,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努力方向。报告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展示特色,注意区分分校工作和本校其他工作。提供举证数据、材料和案例,可通过数据、图片、表格等形式呈现。报告正文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每个分校需以附件形式至少报送一个特色案例(每个案例不超过400字)。
三、工作安排
请分校于2021年2月27日前报送2020年度质量报告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电子版,3月20日前报送数据表(附件2)和质量报告(见附件4)纸质版(需分管副校长签字,盖学校公章)与可编辑的电子版。
省校在全面总结并汇编各分校2020年度质量报告的基础上,形成湖南开放大学2020年度质量报告上报国家开放大学总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露姣
联系电话:13974934331
QQ:1270755288
电子邮箱:1270755288@qq.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湖南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大楼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2206室,430004。
附件:
15.附件1:(分校)2020年度质量报告联系人信息表.xlsx15.附件2:(分校)2020年度质量报告数据表(内附10个表).xlsx
15.附件3:湖南开放大学分校2020年度质量报告体例框架.doc
湖南开放大学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