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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生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19 16:31:31  来源:  浏览量:571

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班主任、

优秀学生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生工作者

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生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优秀班主任

1.基本条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行为规范,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工作,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关心爱护学生,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能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所带班级学生的注册率、按期毕业率、专科升本科的比率相对较高,辍学率相对较低;积极协调、协助各科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有益的学生活动,在各级各类比赛活动中成绩突出;积极抓好学生的日常养成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所带班级无学生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在学生意识形态、校园安全领域无重大疏漏或产生不良影响;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2.评选范围:办学体系内从事国家开放大学班主任工作的专兼职班主任。

(二)优秀学生工作者

1.基本条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行为规范,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工作,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各项学生评优、奖(助)学金评选中工作业绩突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有益的学生活动,在各级各类比赛活动中成绩突出;从事学生工作2年及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2.评选范围:办学体系内从事奖学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校友工作、组织学生各项活动等相关工作的专兼职教师。

二、评选指标

(一)优秀班主任指标12个,

(二)优秀学生工作者指标12个。

三、评选程序

(一)分校推荐

各分校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各推荐1名优秀班主任、1名优秀学生工作者,推荐人选经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省校学生工作处报送推荐材料(未按时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省校审核

省校组织评选工作组审核并确定推荐优秀班主任12人、优秀学生工作者12人,并通过湖南开放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校推荐至国家开放大学。

(三)表彰宣传

国家开放大学对表彰人选授予“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班主任”“国家开放大学优秀学生工作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分校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对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生工作者先进事迹进行广泛报道。

四、申报材料

(一)优秀班主任申报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附件1),一式一份;

2.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人基本信息表(附件2),一式一份;

3.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一式一份,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篇幅在3000字以内;

4.本人5寸工作或生活照2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优秀学生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一式一份;

2.国家开放大学优秀学生工作者推荐人基本信息表(附件4),一式一份;

3.国家开放大学优秀学生工作者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一式一份,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篇幅在3000字以内;

4.本人5寸工作或生活照2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评选工作要求

各分校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民主推荐、实事求是,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把好质量关,严格按评选条件和名额公正、公平进行评选推荐2021年5月14日前向省校报送推荐材料

六、联系方式

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731—82852536

电子邮箱:xsgzhndd@163.com

通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68号

湖南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处

 

附件:

1.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2.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人基本信息表

3.国家开放大学优秀学生工作者推荐表

4.国家开放大学优秀学生工作者推荐人基本信息表

  

                               湖南开放大学

                                   2021年4月19日

 42.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