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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21春季开放教育费用的通知
日期:2021-06-23 10:06:40 来源: 浏览量:596
关于收取2021春季开放教育费用的通知
各分校:
2021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课程注册数据统计工作已完成。按照省校与分校签订的开放教育工作协议,各分校应向省校缴纳注册建档费、课程学分费、考试费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重新发布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湘发改价费〔2017〕557号)中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二、时间要求
请各分校接到通知后于2021年7月5日前将相关费用汇至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三、注意事项
请各分校认真核对2021年春季统计表的相关费用,如有异议,请联系省校相关职能部门。
四、汇款方式
户 名: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431613000018160074329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请将汇款凭证照片发送至省校财务处,以便非税收入确认。
联 系 人:赵俊
联系电话:(0731)82821715
湖南开放大学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