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湖南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分校:
为做好2021年度湖南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和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1〕12号)及省校评选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1月和7月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品德高尚、行为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均不低于75分。其中,未设置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的专业,则按综合实践类课程(如综合实训、综合实践等课程)成绩计算。
三、推荐名额
按各分校2021年1月和7月开放教育毕业生总数的3‰确定推荐名额,计算时四舍五入。
进入开放教育学习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申请条件上,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不受名额限制。
1.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及以上奖励者。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类似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
2.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大型集团总公司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或集体荣誉者。
3.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级重点课题或出版原创性的专著者。
各分校在推荐候选人时,应结合本校实际,注意兼顾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体(如少数民族毕业生、边远地区毕业生、“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毕业生等)。
四、推荐材料
推荐优秀毕业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度湖南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
2.2021年度湖南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3.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国家开放大学)(附件3)。
4.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见附件4)。
5.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毕业论文或综合实践类课程成绩)。
6.优秀毕业生候选人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只提供电子版照片即可)。
7.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入开放教育学习以来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照片外)均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时间要求
各分校需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湖南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处。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候选人都必须提交2021年度湖南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从湖南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中择优推荐参评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参评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的候选人还需提交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国家开放大学)(附件3)。
2.教学点、分校必须在候选人推荐表中签署审核意见,由教学点负责人、分校主管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只有部门印章一律视为无效。附件3中“学习中心意见”由分校填写、分校主管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3.成绩单须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以保证成绩的准确性和样式统一。同时,在成绩单下方手写注明课程平均成绩,以及“成绩审核无误”字样。如打印成绩单计算有误,请以文字注明。另外,在成绩单学校意见栏中填写“同意毕业”的字样,并加盖各分校学籍审核部门印章。
4.课程平均成绩的计算方法:成绩单所有课程(除去综合实践环节课程)成绩累积后除以课程门数(除去综合实践环节课程门数)。其中,通识课成绩只计入1门成绩最高的课程。
5.候选人所在分校应认真审核候选人事迹介绍,如出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况,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相关审核人还需认真审核奖励证书原件,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并加盖分校公章。
6.各分校推荐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时应避免出现过分集中的情况,即所推荐候选人不能来自同一教学点的同一专业或同一班级。
7.毕业生总人数均以省校教务处上报国家开放大学并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数据为准,各分校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上报候选人,超出名额上报的候选人(不受名额限制者除外)将不被列入正式参评名单。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731-82852536
邮箱地址:xsgzhndd@163.com
邮政编码:410004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68号
附件:1.2021年度湖南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2.2021年度湖南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3.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国家开放大学)
4.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湖南开放大学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