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开放教育质量报告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
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国开质量函〔2022〕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开放教育质量报告编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确定质量报告工作联系人
各分校须确定一名质量报告工作联系人,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表(附件1)。
(二)填报质量报告数据表
详见附件2,共3个表格。
(三)撰写年度质量报告
各分校对照质量报告体例框架(附件3)撰写年度质量报告。本次质量报告统计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1.各分校要高度重视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确定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联系人,按时完成年度质量报告的撰写、报送等相关工作。
2.各分校提交的2021年度质量报告,要客观、准确地反映2021年开放教育教学质量状况。反映开放教育年度工作进展、改革举措、实绩增量,报告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展示特色。报告正文提供举证数据、材料和案例,可通过数据、图片、表格等形式呈现。报告正文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每个分校需以附件形式至少报送一个特色案例(每个案例字数不限)。
三、工作安排
请各分校于2022年2月25日前报送2021年度质量报告联系人信息表电子版,3月10日前报送数据表和质量报告纸质版(需分管副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与可编辑的电子版。
省校在全面总结并汇编各分校2021年度质量报告的基础上,形成湖南开放大学2021年度质量报告上报国家开放大学总部。
联系人:蒋露姣
联系电话:13974934331
电子邮箱:1270755288@qq.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湖南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大楼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2206室,430004
14.附件1:2021年度开放教育质量报告联系人信息表.doc
14.附件2:分校2021年度开放教育质量报告数据表.xlsx
14.附件3:分校2021年度开放教育质量报告体例框架.docx
湖南开放大学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