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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开放大学办学体系评估情况通报
日期:2023-06-25 10:53:37  来源:  浏览量:760

关于湖南开放大学办学体系评估情况通报

 

各分校:

根据《关于开展湖南开放大学分校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湘开大校通〔2023〕47号)安排,省校共派出19个专家组于5月27日-31日对各分校及所学习中心开展了远程评估和实地评估。评估结束后省校召开总结会议,听取各专家组反馈意见。综合远程评估、实地评估和专家组反馈意见,现就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办学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推进了办学工作

(一)分校及所辖学习中心领导更加重视评估工作,抓住评估契机推动学校办学,使学校办学有了新的起色。

(二)网上教学工作进步明显,广大教师加大了网上教学的工作力度,学生网上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三)各分校评估材料整理质量有所提高,一些分校整理出来的办学(尤其是教学与教学管理的工作亮点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评估反映出校办学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教学环节有待进一步落实。一是一些分校和学习中心面授课安排尚不到位;二是实践教学尚未全面落实,一些分校和学习中心尚未做所有开设专业都建有实践教学基地或实验室,一些课程实验与集中实践教学过程尚未落实好;三是一些分校和学习中心毕业论文(作业)指导尚欠规范。

(二)开放大学文化建设有待着力深化一是部分分校网站开放教育主业内容不太突出,体现开放学历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的内容比例少;二是国开文化标识体现不太充分,部分分校更名后仍使用“广播电视大学”字样,国开校训、标识等特征未在校园显眼位置体现;三是教职员工与学生对开放大学文化知识知晓度不太高,电话访谈中有相当部分的老师和学生未能正确回答国开文化与质量标准1.0等内容

(三)学习中心评估氛围不太浓厚。一些县级学习中心领导不重视评估工作,对评估指标研究、评估支撑材料准备、校园文化营造等迎评工作还不到位,有的学习中心评估材料缺失还比较严重。

此外,各分校办学工作与评估指标尚存在一些差距(具体内容见附件),省校采用分别反馈书面意见的形式通报分校。

三、整改要求

(一)各分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办学主体责任,把开放大学办学评估作为规范办学、落实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大事抓紧、抓细、抓实要进一步加大对所辖学习中心指导与督促的工作力度,督促学习中心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学习支持服务,确保教学质量,同时按照评估要求完善各项指标的支撑材料。

(二)各分校要结合本通报指出的带普遍性的问题和办学评估差距明细中指出的个性问题,对照评估指标的要求,制定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评估工作台账进行管理。

(三)省校评估督查组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分校评估的指导和督查。

请各分校于2023年6月28日前将办学评估整改方案发至邮箱1270755288@qq.com。联系人蒋露姣,电话:13974934331

 

 

湖南开放大学

                              2023年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