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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遴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日期:2024-09-11 16:58:12  来源:  浏览量:0

湖南开放大学校园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遴选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校园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遴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3名为中标单位。服务承包范围为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用房及学生宿舍、食堂、道路、广场等公共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等维修改造工程,单项造价10万元以内年度总预算金额为100万元

2.项目时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项目地点湖南开放大学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类)、具有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从2024912日起至2024914日,每天9:00~11:00,15: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大楼1603招投标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报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上述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在终身教育大楼二楼201财务处交纳(可刷卡、现金、微信缴费),售后不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老师万老师    联系电话:0731-82821362  

 

        湖南开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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