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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放大学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日期:2024-10-10 15:35:56  来源:  浏览量:0

湖南开放大学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开放大学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前2名为定点服务供应商。

3、项目要求:熟悉学校用车规律,熟悉湖南地区公路交通路线;能提供各类型客车、商务车、小车,车辆手续齐全(车证相符)且按规定购买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等营运车辆必须投保的各类保险;在接到用车通知1小时内,保证满足用车需求;在合同期限内,服务价格按中标价格执行,并对行车安全负法律与经济方面的全部责任。

4、车辆租赁期限:两年(含试用期一年)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比选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有车辆的车龄不得超过5年。

2、除奔驰、宝马、奥迪等中高档品牌汽车及进口汽车外,投标人自有的符合公务车标准的5座轿车不少于20台;9-12座面包车不少于5台;17-28座客车不少于5台;35-37座客车不少于5台;49+1座客车不少于5台;53+1座客车不少于5台;7座商务车不少于10台。

3、投标人的自有车辆必须按照规定投保相关险种(包括不计免赔险),其中每车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应在100万元(含)以上,车上人员(全员)责任险保额应在30万/人(含)以上。

4.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从20241011日起至20241014日,每天9:00~11:00,15: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大楼1603招投标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报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上述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在终身教育大楼二楼201财务处交纳(可刷卡、现金、微信缴费),售后不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老师万老师    联系电话:0731-82821362  

 

       湖南开放大学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