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推动全省教育考试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教育考试科研在教育宏观决策和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我省决定开展2018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
二、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四)列出的研究范围和选题,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已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含各类专项课题)且尚未正式结题的,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四、课题论证与设计要科学、规范,能够准确界定课题的核心概念;能够准确综述所研究问题的历史与现状;研究内容与目标相匹配并具体化,研究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方法恰当、计划可行。
五、本年度计划立项课题30项,类别分为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重点资助课题5项,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25项,每项资助1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
六、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院可遴选上报2项。
七、课题申请人需提交《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7份,A3双面打印。申请书和活页分开装订,用档案袋装好(一人一袋,正面贴申请书封面)。并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上材料和表格均可从科研处部门主页(https://file.hnou.edu.cn/kyc/default/common/down.aspx?id=21)下载。
申请人交送纸质材料之前应将电子版(含申请书、活页、汇总表三项)发送至电子邮箱147641488@qq.com。
八、课题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波
电话:0731-82821528
附件: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
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推动全省教育考试事业科学发展,为新一轮高考改革贡献湖南智慧,特制定课题申报指南。本年度专项课题立足全省专业考试机构主要职责和任务,聚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和创新研究。重点研究两个专题:新高考改革中的考试招生办法创新研究、教育考试管理创新研究,并兼顾教育考试改革其他问题研究。每个专题设置若干选题,申报者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侧重点和方法,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作适当修改。
一、新高考改革中的考试招生办法创新研究
1.新高考改革背景下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2.新高考改革背景下的招生志愿研究
3.新高考改革背景下的招生录取办法研究
4.新高考改革背景下师范类院校招生录取问题与对策研究
5.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关联性研究
6.新高考改革背景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赋分研究
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式方法优化研究
8.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策略研究
二、教育考试管理创新研究
1.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工作综合管理创新研究
2.国家教育考试规范化考点优化研究
3.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质量保障体系创新研究
4.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评分创新研究
5.新形势下招生考试监督机制创新研究
6.国家教育考试中新技术的应用研究与实践
7.新高考背景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创新研究
三、教育考试改革其他问题研究
1.教育考试文化生态及影响因素研究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创新研究
3.国家教育考试诚信问题与对策研究